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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2月自学考试药学、中药学专业办理“符合报考条件”说明的通知

文章来源:     时间:2020-11-30 09:37:01

报考辽宁省自学考试药学、中药学专业的考生及助学单位:

我校作为辽宁省自学考试药学、中药学专业的主考学校,受辽宁省自考办的委托,负责审核药学、中药学专业考生的报名条件,并出具考生“符合报名条件”的说明,用于考生申请毕业时的呈报材料。

依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,药学专业报考条件为:限具有医学类、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;中药学专业报考条件为: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、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,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,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。

 

药学、中药学专业办理“符合报名条件”的说明时间为12月1日-8日,请按以下要求发送邮件到 7439202@qq.com

邮件标题为:符合报名条件说明+准考证号+姓名

邮件正文内容为:专业、准考证号、姓名、手机

邮件附件:验证期内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PDF版);如中药学专业非相关专业考生,请一并提供卫生类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。

我处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,会将“符合报名条件”说明材料电子版,发送回考生邮箱,请考生按各区招办的要求按时将说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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