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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(下)自学考试实践安排-中药学专业

文章来源:     时间:2017-10-13 10:12:12

沈阳药科大学2017年(下)自学考试-中药学专业

实践环节考核考场要求

(1)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牢记自己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号,随时接受监考、巡考及有关人员的核查。未准确填写准考证号信息的试卷不予上报实践成绩。

(2)参加实践考核的考生需自备白大衣,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(实验室无租赁白大衣服务)。

(3)药理学、分析化学、中药制剂分析、药剂学、药物分析学实践考试均在我校本溪校区进行,由我校统一安排车辆接送(免费),请按时乘车参加考试。实验考核开考1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,按缺考处理。

(4)实践考核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。擅自离开考场者按考场违纪处理。

(5)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、抄袭、替考等徇私舞弊行为的,要严格按国家考试处罚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相关人员和责任人。

(6)未报考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实践环节考核。

(7)沈阳药科大学沈阳校区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

     沈阳药科大学本溪校区地址: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(石桥子镇)枫叶路

     实践考核事宜咨询电话:024-23986559、23986566

(8)《分析化学》实践时间另行通知。

(9)详细分班情况见附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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