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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(上)缴纳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费用的通知

文章来源:admin     时间:2017-03-17 14:46:32

报考2017年(上)自学考试药学、中药学专业相关实践考试的考生,请在317日之前,将实践考试费用(480/科)汇款至学校账号,并注明姓名+自考实践费(例如:李晓华自考实践费),实践考试安排将于4月初公布于我院网站上,未按期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实践考试。

联系电话:024-23986559刘老师、23986566侯老师

沈阳药科大学账号:
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通汇支行

 号:21001530008059269025

收款单位:沈阳药科大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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